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/03/02 發言時間 19:21:41
發言人 張瓊瑤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6010700
主旨 公告本公司民國111年度股東常會召開日期
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/03/02

說明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1/03/02
2.增資資金來源:110年度盈餘轉增資
3.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(是,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/否):否
4.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(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,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):
45,656,897元及4,565,689股
5.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,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:不適用
6.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,本次發行後,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:不適用
7.每股面額:10元
8.發行價格:不適用
9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不適用
10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
11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: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
12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
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,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,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,
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,至元為止(元以下捨去)。並授權由董事長
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補足之。
13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
14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,強化財務結構與提升資本適足率。
15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本年度於配股基準日前,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、員工認股權或將庫藏股轉讓給
員工,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,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就實際流通在外股數,
全權調整配股率。
(2)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,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。
(3)本案相關事宜,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須變更時,授權董事會全權
處理之。